判斷是否為類風濕關節炎可從症狀、體徵、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疾病診斷標準等方面入手。
1. 症狀:類風濕關節炎起病多隱匿,早期症狀常不典型,可出現乏力、低熱、食慾減退等全身症狀,之後逐漸出現關節症狀,多累及雙手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腕關節等小關節,呈對稱性,表現為關節疼痛、腫脹、僵硬,尤其在早晨起床時明顯,活動後症狀可緩解,隨著病情進展,可出現關節畸形。
2. 體徵:醫生查體時可發現受累關節有壓痛、腫脹,部分患者可出現關節畸形,如天鵝頸樣畸形、紐扣花樣畸形等,還可能在關節伸側等部位摸到類風濕結節。
3. 實驗室檢查:類風濕因子、抗環瓜氨酸肽抗體等自身抗體可呈陽性,血沈、C反應蛋白等炎症指標常升高,血常規可能出現貧血等表現。
4. 影像學檢查:X線早期可見關節周圍軟組織腫脹、關節間隙增寬,後期可出現關節面骨質侵蝕、關節間隙變窄等;磁共振成像MRI和超聲檢查能更早期發現關節滑膜、軟骨等病變。
5. 疾病診斷標準:目前多采用美國風濕病學會和歐洲抗風濕病聯盟制定的分類標準,從關節受累情況、血清學指標、滑膜炎持續時間、急性時相反應物等多方面綜合判斷。
若懷疑患有類風濕關節炎,應及時就醫,完善相關檢查,由專業醫生明確診斷並制定個體化治療方案,患者需嚴格遵醫囑規範治療,定期復查,日常注意關節保暖、避免過度勞累,以控制病情發展,提高生活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