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是否有抑鬱症可從症狀表現、持續時間、對生活的影響、專業評估、家族病史等方面判斷。
1. 症狀表現:抑鬱症有核心症狀與附加症狀。核心症狀包括情緒低落,長時間處於悲傷、絕望等負面情緒中;興趣缺乏,對以往喜愛的活動失去興趣;快感缺失,無法從日常活動中獲得快樂。附加症狀有睡眠障礙,如失眠或嗜睡;食慾改變,可能食慾大增或減退;自責自罪,過度責備自己;注意力不集中,難以專注做事;自殺觀念或行為等。
2. 持續時間:抑鬱症症狀通常持續至少兩周以上,且幾乎每天大部分時間都存在,若症狀短暫出現又消失,可能並非抑鬱症。
3. 對生活的影響: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如工作效率大幅下降、無法正常上學、社交活動減少、家庭關係緊張等,干擾到正常的生活節奏與功能。
4. 專業評估:精神科醫生或心理專業人員通過專業訪談、心理測評等方式進行綜合評估,如使用漢密爾頓抑鬱量表等工具,依據評估結果判斷是否患有抑鬱症。
5. 家族病史:抑鬱症有一定遺傳傾向,若家族中有抑鬱症患者,個體患病風險可能增加,家族病史可作為參考因素。
若懷疑有抑鬱症,應及時尋求專業幫助。保持規律作息、適度運動、培養興趣愛好等有助於維持心理健康。遵循醫生建議,積極配合治療,不要自行增減藥物劑量或停止治療,定期復診以便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