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3-6 個月能走路。
骨折後的恢復時間因人而異,主要取決於骨折的嚴重程度、治療方法以及個人的身體恢復情況。如果骨折較輕,經過妥善治療,如復位、固定等,通常 3 個月左右可以開始逐漸下地走路,但仍需避免過度負重和劇烈運動。如果骨折較為嚴重,恢復時間可能會延長至 6 個月甚至更久,在這個過程中要嚴格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康復訓練。
在骨折恢復期間,要保持受傷部位的清潔和乾燥,避免感染。定期復查 X 光片,以觀察骨折的愈合情況。同時,要進行適當的康復訓練,如肌肉收縮、關節活動等,以促進血液循環和肌肉恢復,防止肌肉萎縮和關節僵硬。但要注意避免過早或過度活動,以免影響骨折的愈合。
日常護理方面,要注意飲食均衡,多攝入富含蛋白質、鈣等營養物質的食物,如牛奶、雞蛋、魚蝦等,以促進骨折的愈合。要避免長時間站立或行走,盡量減少受傷部位的負重。同時,要保持良好的心態,積極配合治療和康復訓練,避免過度焦慮和緊張。如果在恢復過程中出現疼痛、腫脹、發熱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