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3 - 6 個月後能走路。
通常情況下,大腿骨折取鋼板後,若恢復良好,3 個月左右可逐漸開始嘗試走路。但這也因人而異,取決於個體的身體恢復情況、骨折部位的愈合程度等因素。如果骨折部位愈合較慢,可能需要 6 個月甚至更久才能開始下地行走。在恢復過程中,需定期復查 X 光片,以確保骨折部位愈合良好。
擴展內容:恢復期間,患者應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康復訓練。初期可進行一些簡單的肌肉收縮和關節活動練習,以促進血液循環和肌肉恢復。隨著恢復的進行,逐漸增加活動量和強度。同時,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如充足的睡眠、合理的飲食等,以利於身體的恢復。
日常護理方面,要避免患肢過度負重和劇烈運動,防止再次受傷。注意傷口的清潔和乾燥,避免感染。定期復查,及時向醫生反饋恢復情況。風險提示:如果在恢復過程中出現傷口紅腫、疼痛加劇、患肢腫脹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就醫,以免影響恢復效果或引發其他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