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危險期一般為 3 - 7 天。
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多因肺表面活性物質缺乏所致,病情進展迅速。在早期,患兒可能出現呼吸急促、呻吟、發紺等症狀,隨著病情加重,可能出現呼吸衰竭等嚴重情況。通常在出生後的 3 - 7 天內,是病情較為危急的時期,需要密切觀察和及時治療。
此時期的患兒身體各器官功能尚未完全發育成熟,對疾病的耐受能力較差。一方面,需要給予有效的呼吸支持,如使用呼吸機等;另一方面,要注意維持內環境的穩定,預防感染等併發症的發生。同時,家屬也需要密切配合醫護人員,瞭解患兒的病情變化,積極配合治療。
日常護理中,要注意保持患兒呼吸道通暢,定期翻身拍背,防止痰液堵塞。密切觀察患兒的呼吸、心率、面色等情況,如有異常及時通知醫護人員。要注意保暖,避免患兒著涼。在餵奶時,要注意防止嗆咳,避免引起窒息等危險情況。在這一危險期內,需要醫護人員和家屬的共同努力,才能幫助患兒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