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驟停的診斷要點如下:
1. 意識喪失:患者突然出現意識喪失,呼之不應,對刺激無反應。
2. 大動脈搏動消失:觸摸頸動脈或股動脈,若 10 秒鐘內未觸及搏動,提示心臟驟停。
3. 呼吸停止:觀察患者胸部起伏,若 5 - 10 秒鐘內未觀察到呼吸動作,或僅有瀕死樣呼吸即呼吸微弱、不規則且逐漸減弱,可診斷為呼吸停止。
4. 心音消失:使用聽診器在胸骨左緣第 4 肋間聽診,若未聽到心音,可作為心臟驟停的輔助診斷依據。
5. 瞳孔散大:雙側瞳孔散大且固定,對光反射消失。一般在心臟驟停後 30 - 60 秒出現。
6. 心電圖表現:可出現心室顫動、心室撲動、無脈性室性心動過速或心臟停搏等心電圖改變。心室顫動是心臟驟停最常見的心電圖表現,表現為 QRS 波群消失,代之以不規則的顫動波。
注意事項:一旦懷疑心臟驟停,應立即進行心肺復蘇,並盡快呼叫急救人員。在進行心肺復蘇時,應確保操作規範、有效,避免因操作不當而對患者造成進一步的傷害。同時,應密切觀察患者的病情變化,及時調整搶救措施。
心臟驟停的診斷需要綜合考慮意識、大動脈搏動、呼吸、心音、瞳孔等多方面的表現,以及心電圖等輔助檢查結果。及時準確的診斷對於搶救患者的生命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