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是否抑鬱可以從情緒狀態、身體表現、行為變化、認知改變等方面來綜合考量。
1.情緒狀態:情緒低落是抑鬱常見的表現,常常感到悲傷、無助、絕望,對以往感興趣的事情也提不起勁,缺乏愉悅感,即使身處愉快的環境中也難以開心起來,可能還會頻繁哭泣。
2.身體表現:睡眠障礙較為常見,比如失眠或嗜睡。食慾也可能發生改變,出現暴飲暴食或食慾不振的情況。還可能有疲勞、乏力,身體莫名疼痛等症狀,即使經過休息也難以緩解。
3.行為變化:社交退縮是一個明顯的行為改變,不願意與他人交往,喜歡獨處。活動減少,變得慵懶,對日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都缺乏動力,甚至可能出現自傷、自殺等極端行為。
4.認知改變:注意力難以集中,記憶力下降,思考問題變得困難,決策能力也會受到影響。還可能會出現自責、自罪的想法,覺得自己毫無價值,對未來感到極度悲觀。
抑鬱的判斷較為複雜,不能僅憑單一的症狀就下結論。如果發現自己或身邊的人有上述多種表現,且這些症狀持續時間較長,嚴重影響到了日常生活,應及時尋求專業心理醫生或精神科醫生的幫助,進行全面的評估和診斷,以便得到恰當的治療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