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4個月即妊娠4個月,現階段是否能過性生活,應結合實際情況分析。如果胎兒發育健康、孕婦身體沒有異常,一般可以正常性生活。但如果孕婦有先兆流產跡象,一般不建議過性生活,應去醫院就診咨詢。
一般在妊娠早期(12周之前)、妊娠晚期(28周之後)不建議同房。因為妊娠早期同房有導致先兆流產的可能性,妊娠晚期則有造成早產的幾率。在妊娠中期階段,孕婦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可以同房。而妊娠4個月屬於妊娠中期,因此可以考慮適當同房。
但如果孕婦曾有流產史、妊娠早期有先兆流產、孕婦身體較為虛弱,則不建議同房。同房是較為激烈的運動,可能會對腹部造成撞擊、擠壓。因此在妊娠中期同房,也需要注意體位和速度,避免過於激烈,可選擇舒緩的同房方式,以免影響胎兒發育。
在妊娠階段,孕婦應嚴格按照醫生建議定期就醫進行產前檢查,以瞭解胎兒健康發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