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無法明確判斷胎兒足內翻是幾周形成的,一般在妊娠18-24周的時候可以進行檢查,需要積極的進行治療。
足內翻可能是先天性足發育畸形、家族遺傳、先天性馬蹄內翻足未治療等原因引起的,常常會出現膝關節畸形、先天性高弓足、前足內收等症狀,同時還可能會造成關節僵硬、後足疼痛、關節活動範圍下降等不適症狀。孕婦可以在妊娠18周-24周的時候,進行產前超聲檢查、X線檢查、體格檢查等,來幫助輔助判斷是否患有該疾病。此疾病可以去正規醫院通過軟組織松解術、伊里扎洛夫技術等手術的方式進行治療,同時也可以通過手法復位的方式幫助調理。
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做好局部的清潔和護理工作,以免出現感染的情況,也要注意做好保養工作,以免出現受涼的情況,同時還需要隨時關注病情的發展情況,如果出現不適症狀,建議及時去正規的醫院就診,以免延誤病情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