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腳掌骨折兩個月仍疼痛可能是骨折未愈合、軟組織損傷、創傷性關節炎、感染、康復不當等。
1. 骨折未愈合:腳掌骨折後,愈合時間通常需要數月。若兩個月時骨折斷端尚未完全愈合,活動時骨折部位受到刺激,就會引發疼痛。尤其是一些粉碎性骨折或患者自身身體素質較差、營養狀況不佳等,都會影響骨折愈合速度,導致疼痛持續存在。
2. 軟組織損傷:骨折同時常伴有周圍軟組織如肌肉、肌腱、韌帶等損傷。軟組織修復相對較慢,兩個月可能還未完全恢復,在活動腳掌時,受損軟組織受到牽拉、擠壓,進而產生疼痛症狀。
3. 創傷性關節炎:骨折後關節面不平整或關節周圍結構改變,易引發創傷性關節炎。炎症刺激關節周圍神經,致使疼痛出現,且在活動時疼痛會加劇,還可能伴有腫脹、活動受限等表現。
4. 感染:雖然較為少見,但如果骨折部位發生感染,炎症因子刺激周圍組織,也會導致疼痛。可能伴有局部紅腫、發熱,嚴重時甚至會有膿性分泌物滲出。
5. 康復不當:過早或過度活動、康復訓練方法不正確等,都可能影響骨折愈合,導致疼痛。比如過早下地行走,增加骨折部位壓力,不利於愈合,還會引發疼痛。
日常需多休息,避免長時間站立或行走,減輕腳掌負擔。注意保暖,可適當熱敷促進血液循環。同時,要嚴格按照醫生囑咐進行康復訓練,定期復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並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