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崴了發生骨折後,一般通常需要2-3個月左右可以下地走路。不過這只是一個大致的時間範圍,具體時間會因骨折的嚴重程度、部位以及個人恢復情況而有所不同。
骨折後,骨骼需要時間來愈合。在骨折初期,斷端會形成血腫,隨後血腫逐漸機化,纖維組織開始生長,連接骨折斷端。隨著時間推移,骨痂不斷形成並加強,使骨折部位逐漸穩定。只有當骨痂生長到足夠堅固,能夠承受身體重量時,才可以嘗試下地走路。如果過早下地,可能會影響骨折的愈合,甚至導致骨折移位,需要重新治療。
對於一些輕微的腳骨折,比如裂紋骨折,骨折斷端相對穩定,周圍組織損傷較小,身體自身的修復能力能夠較快發揮作用,在2個月左右可能就具備下地走路的條件。而如果是較為嚴重的粉碎性骨折,骨折塊較多且移位明顯,對周圍血管、神經等組織造成較大損傷,愈合時間會相對延長,可能需要接近3個月甚至更久才能下地。
在恢復期間,要嚴格按照醫生的囑咐進行護理和康復訓練。定期進行復查,通過影像學檢查瞭解骨折愈合情況。同時,在未完全恢復前,要注意休息,避免患肢過度用力和負重。飲食上多攝入富含蛋白質、鈣等營養物質的食物,促進骨折愈合。當達到可以下地走路的階段,也要循序漸進,從借助輔助工具慢慢行走開始,逐漸恢復正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