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是否患有胃癌可通過症狀表現、胃鏡檢查、影像學檢查、實驗室檢查、病理檢查等。
1. 症狀表現:早期胃癌多無明顯症狀,部分人可能出現消化不良、上腹部不適等非特異性症狀。進展期胃癌可出現上腹痛、食慾下降、體重減輕、嘔血、黑便等症狀,若出現腹部腫塊、腸梗阻等表現,提示病情可能較晚。
2. 胃鏡檢查:是診斷胃癌的金標準,可直接觀察胃黏膜病變情況,確定病變部位、大小、形態等,並可取組織進行病理活檢明確診斷。
3. 影像學檢查:如X線鋇餐檢查,能發現胃內的充盈缺損等異常;CT檢查可瞭解胃壁厚度、周圍組織及遠處器官有無轉移;MRI對軟組織分辨力高,有助於判斷腫瘤的分期。
4. 實驗室檢查:腫瘤標誌物如癌胚抗原、糖類抗原125等,雖不能確診胃癌,但可輔助診斷及病情監測;血常規、肝腎功能等檢查可瞭解患者一般狀況。
5. 病理檢查:通過胃鏡活檢或手術切除標本進行病理檢查,明確腫瘤的類型、分化程度等,為後續治療提供重要依據。
日常生活中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均衡飲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等。若出現可疑症狀,應及時就醫檢查。一旦確診胃癌,需積極配合醫生制定個體化治療方案,嚴格遵醫囑治療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