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淺表膀胱癌是否治好可通過症狀、影像學檢查、膀胱鏡檢查、病理檢查、腫瘤標誌物檢測等。
1. 症狀:若血尿、尿頻、尿急、尿痛等症狀完全消失,且長時間未復發,提示病情可能得到控制,但不能僅依據症狀判斷,因為部分患者症狀緩解可能只是暫時的,潛在腫瘤細胞可能未完全清除。
2. 影像學檢查:超聲、CT、MRI等影像學檢查可清晰顯示膀胱形態、結構。若檢查未發現膀胱內有佔位性病變,且周圍組織、器官無異常,表明腫瘤可能已被清除,但微小病灶可能存在漏診情況。
3. 膀胱鏡檢查:直接觀察膀胱內部情況,能直觀看到膀胱黏膜是否恢復正常,有無新生物。若膀胱鏡下看不到腫瘤組織,基本可初步判斷腫瘤消失,但仍需結合其他檢查。
4. 病理檢查:對切除組織或活檢組織進行病理分析,若病理結果顯示無癌細胞,是判斷治好的重要依據,準確性較高。
5. 腫瘤標誌物檢測:某些腫瘤標誌物水平如癌胚抗原等,在治療後持續下降至正常範圍,且長期保持穩定,對判斷治療效果有一定參考價值,但特異性並非100%。
判斷淺表膀胱癌是否治好需多種方法綜合評估。即便各項檢查顯示已治好,也應定期復查,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規律作息、均衡飲食、適度運動等,嚴格按照醫生要求進行後續隨訪和監測,以便及時發現可能的復發情況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