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以侵蝕性、對稱性多關節炎為主要臨床表現的慢性、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發病原因尚不明確,可能與遺傳、感染、性激素等因素有關,主要表現為關節腫脹、疼痛、畸形、功能障礙等。常見的症狀包括關節症狀、關節外症狀等。以下是關於類風濕關節炎的詳細介紹:
1. 關節症狀:
晨僵:早晨起床後關節僵硬,活動後可緩解,是類風濕關節炎的典型症狀之一。
關節疼痛與壓痛:多呈對稱性、持續性,疼痛的關節往往伴有壓痛。
關節腫脹:因關節腔內積液或關節周圍軟組織炎症引起。
關節畸形:晚期患者可出現關節畸形,如掌指關節半脫位、手指向尺側偏斜等。
關節功能障礙:隨著病情的進展,關節活動範圍逐漸減小,甚至完全喪失功能。
2. 關節外症狀:
類風濕結節:多位於關節隆突部及受壓部位的皮下,如前臂伸面、肘鷹嘴突附近、枕、跟腱等處。
呼吸系統受累:可出現胸膜炎、肺間質病變等。
心臟受累:可有心包炎、心肌炎等。
神經系統受累:可出現周圍神經病變。
其他:還可出現貧血、乾燥綜合徵、鞏膜炎等。
3. 實驗室檢查:
血常規:可有輕至中度貧血。
血沈和C反應蛋白:常升高,可反映疾病的活動度。
類風濕因子:70%患者血清中可出現類風濕因子,但特異性不高。
抗環瓜氨酸肽抗體:對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具有較高的特異性。
影像學檢查:X線、CT、MRI等檢查可幫助瞭解關節病變的情況。
4. 診斷:
臨床表現:關節症狀及關節外症狀。
實驗室檢查:如血沈、C反應蛋白、類風濕因子、抗環瓜氨酸肽抗體等。
影像學檢查:X線、CT、MRI等。
診斷標準:目前常用的是美國風濕病學會ACR和歐洲抗風濕病聯盟EULAR聯合制定的分類標準。
5. 治療:
一般治療:包括休息、關節制動急性期、關節功能鍛鍊恢復期、物理療法等。
藥物治療:根據患者的病情,選擇非甾體抗炎藥、改善病情抗風濕藥、糖皮質激素、生物制劑等。
手術治療:對於晚期關節畸形、功能障礙的患者,可考慮行關節置換術、滑膜切除術等。
在日常生活中,類風濕關節炎患者應注意保暖,避免寒冷、潮濕的環境;適當進行關節功能鍛鍊,增強肌肉力量,維持關節的活動度;保持良好的心態,積極配合治療。同時,應定期復查,以便及時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