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行的鑒別診斷常見的有創傷性跛行、關節疾病跛行、神經損傷跛行、血管性跛行等。
1. 創傷性跛行:多因外力作用導致骨骼、肌肉、肌腱等損傷引起。如骨折時,肢體因疼痛和結構破壞無法正常負重行走;軟組織挫傷也會因局部疼痛、腫脹,影響肢體正常活動而出現跛行。
2. 關節疾病跛行:像關節炎,無論是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等,都會造成關節疼痛、腫脹、畸形,活動受限,進而導致跛行。關節脫位時,關節正常結構改變,肢體活動功能嚴重受影響,出現明顯跛行表現。
3. 神經損傷跛行:當支配下肢運動的神經如坐骨神經等受到損傷,會引起其所支配肌肉的運動功能障礙,導致肌肉力量減弱或喪失,無法正常完成行走動作,出現跛行。
4. 血管性跛行:下肢血管病變,如動脈硬化閉塞症,會使下肢血液供應不足,行走時下肢肌肉得不到充足的血液和氧氣,產生疼痛、乏力等症狀,迫使患者間歇性跛行。
在出現跛行症狀後,應及時就醫。醫生會通過詳細詢問病史、全面的體格檢查以及必要的影像學檢查等,準確判斷跛行的原因。積極配合醫生的診斷和治療方案,避免自行盲目用藥或採取不恰當的處理措施,以免延誤病情,加重跛行症狀,影響後續的康復和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