軀體疾病導致的精神障礙症狀表現多樣,常見的有認知障礙、情緒障礙、人格改變、精神病性症狀、行為障礙等。
1. 認知障礙:可出現記憶力減退,對近期發生的事情難以回憶,學習新知識能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容易被外界干擾,難以專注於一件事情;定向力障礙,對時間、地點、人物的認知出現偏差,嚴重時甚至不知道自己身處何處、當前是甚麼時間等。
2. 情緒障礙:常表現為抑鬱情緒,患者心情低落,對以往感興趣的事情失去興趣,自責自罪,甚至有自殺觀念和行為;也可能出現焦慮情緒,莫名的緊張、不安、擔心,伴有心慌、手抖、出汗等軀體症狀;還可能有情緒不穩定,容易激惹,一點小事就大發雷霆。
3. 人格改變:原本性格溫和的人可能變得暴躁、自私、冷漠,對他人的感受漠不關心;或者原本開朗外向的人變得孤僻、內向,不願與他人交流,行為模式和待人接物的方式都發生明顯改變。
4. 精神病性症狀:可出現幻覺,如幻聽,聽到不存在的聲音,可能是言語聲也可能是其他奇怪聲音;幻視,看到不存在的事物;妄想,如被害妄想,堅信有人要害自己,關係妄想,覺得周圍人的言行都與自己有關等。
5. 行為障礙:表現為行為紊亂,動作不協調,無目的的徘徊、重復動作等;有的患者會出現衝動行為,突然做出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舉動;還可能有退縮行為,躲在房間里不願出門,回避社交活動。
軀體疾病引發精神障礙的情況較為複雜,一旦發現有上述異常表現,應及時就醫。醫生會全面評估軀體疾病狀況以及精神症狀,制定針對性的治療方案。積極治療軀體疾病的同時,合理使用精神科藥物等手段改善精神症狀,定期復診調整治療方案,以促進患者身心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