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查甲狀腺最晚不應超過妊娠32周。
在妊娠早期,胎兒甲狀腺及各器官開始發育,孕婦甲狀腺功能是否正常直接關係到胎兒的神經發育等情況。因此,通常建議在妊娠早期(妊娠8周左右)就進行首次甲狀腺功能檢查。如果存在甲狀腺疾病史或家族史,檢查時間還應提前,以便快速掌握甲狀腺功能狀態,及時調整用藥或進行針對性治療。
隨著妊娠期的推進,孕婦的身體激素水平和胎兒發育會不斷變化,甲狀腺功能也可能隨之改變。因此,在妊娠中期(妊娠20-24周左右)和妊娠晚期(妊娠32周左右)還需進行復查,以持續監測甲狀腺功能的動態變化。
孕婦在進行甲狀腺功能檢查時,應配合醫生做好相關準備,如保持正常飲食,避免短期內大量攝入高碘食物,保證規律的作息時間,避免熬夜、過度勞累等情況。孕婦在妊娠期間,還應保持飲食均衡,適量攝入含碘食物,注意調節情緒,避免壓力過大影響甲狀腺功能,保障母嬰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