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是否為急性腸胃炎可從症狀、病史、體徵、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等方面入手。
1. 症狀:急性腸胃炎通常起病急驟,主要症狀包括惡心、嘔吐,嘔吐物多為胃內容物;頻繁腹瀉,糞便多為稀水樣便,每日可達數次甚至數十次;還伴有不同程度的腹痛,疼痛性質多樣,可為絞痛、脹痛等,多位於上腹部或臍周。部分患者可能出現發熱症狀,體溫高低不一,嚴重時可出現脫水、電解質紊亂等表現,如口乾、眼窩凹陷、皮膚彈性差等。
2. 病史:近期若有不潔飲食史,如食用了變質食物、被污染的水源等,或有聚餐後多人發病的情況,患急性腸胃炎的可能性較大。某些藥物副作用、食物過敏等因素也可能誘發,需詳細回顧近期飲食及用藥情況。
3. 體徵:醫生進行體格檢查時,上腹部或臍周可有壓痛,一般無反跳痛和肌緊張。若出現脫水,可發現皮膚乾燥、彈性減退,眼窩凹陷,嚴重時可出現精神萎靡、意識模糊等表現。
4. 實驗室檢查:血常規檢查可發現白細胞計數、中性粒細胞比例等升高,提示可能存在感染;糞便常規檢查可發現白細胞、紅細胞等,有助於判斷腸道炎症情況;糞便培養可明確是否存在病原體感染及具體病原體類型,指導後續抗生素的使用。
5. 影像學檢查:腹部超聲等影像學檢查可幫助排除其他可能導致類似症狀的疾病,如膽囊炎、闌尾炎等,若檢查未發現其他明顯異常,而症狀典型,則支持急性腸胃炎的診斷。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飲食衛生,避免食用不潔食物和生冷食物,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一旦出現上述症狀,應及時就醫,明確診斷後遵醫囑進行治療,避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