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是否患糖尿病可通過空腹血糖檢測、餐後血糖檢測、糖化血紅蛋白檢測、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隨機血糖檢測等。
1. 空腹血糖檢測:指至少8小時未進食熱量後,所測得的靜脈血漿葡萄糖水平。若空腹血糖≥7.0mmol/L,且有糖尿病典型症狀多飲、多食、多尿、體重減輕,可考慮糖尿病;若無典型症狀,則需改天復查覈實。
2. 餐後血糖檢測:通常指進食75g無水葡萄糖後2小時的血糖值。當餐後2小時血糖≥11.1mmol/L,結合症狀或再次復查可輔助診斷。
3. 糖化血紅蛋白檢測:反映過去2-3個月的平均血糖水平。糖化血紅蛋白≥6.5%,有助於糖尿病的診斷,且不受短期飲食、運動等因素影響。
4.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口服一定量葡萄糖後,在規定時間內測定血糖變化,若服糖後2小時血糖≥11.1mmol/L,可作為診斷依據。
5. 隨機血糖檢測:在任意時間測得的血糖值。若隨機血糖≥11.1mmol/L,且伴有糖尿病症狀,也可初步診斷。
若懷疑患有糖尿病,應及時就醫進行相關檢查。確診後,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飲食、適量運動、規律作息。嚴格按照醫生的治療方案進行治療,定期監測血糖,以便及時調整治療策略,控制病情發展,預防併發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