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類風濕通常需結合症狀、體徵、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等。
1. 症狀:類風濕起病多隱匿,早期可能出現乏力、低熱、食慾減退等全身症狀,隨後逐漸出現關節症狀。典型表現為對稱性、多關節腫脹、疼痛、僵硬,常見於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腕關節等小關節,也可累及膝關節、踝關節等大關節,疼痛多呈持續性,活動後可稍緩解,部分患者還會出現關節畸形。
2. 體徵:醫生通過體格檢查可發現受累關節有壓痛、腫脹,關節活動度受限,部分患者可出現類風濕結節,多位於關節隆突部及受壓部位的皮下,如肘關節鷹嘴突附近等。
3. 實驗室檢查:類風濕因子RF、抗環瓜氨酸肽抗體抗CCP抗體等自身抗體檢測很重要,多數類風濕患者RF和抗CCP抗體呈陽性,且抗CCP抗體對類風濕診斷特異性較高;血沈、C反應蛋白等炎症指標常升高,提示體內存在炎症反應;血常規可能出現貧血等表現。
4. 影像學檢查:X線早期可見關節周圍軟組織腫脹、關節間隙增寬,隨病情進展可出現關節面骨質侵蝕、破壞等;超聲能清晰顯示關節滑膜增厚、關節腔積液等情況;磁共振成像MRI對早期類風濕關節病變的診斷更敏感,能發現骨髓水腫等細微病變。
確診類風濕後,要注意休息,避免關節過度勞累和損傷。注意關節保暖,可適當進行康復鍛鍊,以維持關節功能。同時,需嚴格按照醫生的治療方案用藥,定期復查,以便及時調整治療策略,控制病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