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檢查方法主要包括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隨機血糖等。
1. 空腹血糖:空腹血糖是指禁食 8 - 10 小時後測定的血糖值。正常空腹血糖值一般為 3.9 - 6.1mmol/L。若空腹血糖≥5.1mmol/L,應進一步行 OGTT 等檢查,以明確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2.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OGTT 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的重要方法。試驗前需禁食 8 - 14 小時,然後口服 75g 無水葡萄糖,分別在服糖前及服糖後 1 小時、2 小時抽取靜脈血測定血糖。正常情況下,服糖後 1 小時血糖值應≤10.0mmol/L,服糖後 2 小時血糖值應≤8.5mmol/L。若其中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3. 隨機血糖:隨機血糖是指不考慮上次進食時間,任意時間抽取的靜脈血或毛細血管血所測定的血糖值。若隨機血糖≥11.1mmol/L,且伴有多飲、多食、多尿等症狀,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孕婦在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相關檢查前,應保持正常的飲食和生活習慣,避免過度緊張和焦慮。檢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醫生的要求進行操作,如禁食時間、口服葡萄糖的劑量等。同時,孕婦應定期進行產前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妊娠期糖尿病及其他孕期併發症。如果孕婦被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應積極配合醫生進行飲食控制、運動治療等,以控制血糖水平,保障母嬰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