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那米韋的注意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常見的有過敏反應、胃腸道不適等;罕見的有精神症狀、肝功能損害等。
1. 過敏反應:對扎那米韋過敏者禁用,可能出現皮疹、瘙癢、呼吸困難等症狀。用藥前應詳細詢問患者的過敏史,對藥物成分過敏者嚴禁使用。
2. 胃腸道不適:部分患者使用後可能出現惡心、嘔吐、腹瀉等胃腸道反應,一般症狀較輕,可自行緩解。但如果症狀嚴重或持續不緩解,應及時就醫。
3. 精神症狀:極少數患者可能出現焦慮、抑鬱、幻覺等精神症狀,尤其是在用藥初期。如有此類症狀出現,應立即停藥並告知醫生。
4. 肝功能損害:長期或大劑量使用扎那米韋可能對肝功能造成損害,用藥期間應定期監測肝功能指標。如有肝功能異常,應及時調整用藥方案或停藥。
5. 其他注意事項:
扎那米韋為吸入劑,使用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避免吸入過量藥物。
患有哮喘等呼吸系統疾病的患者在使用扎那米韋前,應咨詢醫生的意見。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使用扎那米韋應謹慎,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使用。
兒童使用扎那米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在日常使用扎那米韋時,應注意觀察自身的身體反應,如出現不適症狀應及時停藥並就醫。同時,應嚴格遵醫囑使用藥物,不要自行增減劑量或停藥。如果有其他疾病或正在服用其他藥物,也應告知醫生,以免發生藥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