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外衝擊波碎石術的手術適應證主要包括以下:
1. 腎結石:直徑小於2cm的腎結石,尤其是腎盂及腎盞內的結石,是體外衝擊波碎石術的主要適應證之一。
2. 輸尿管結石:上段輸尿管結石直徑小於1cm、中段輸尿管結石直徑小於0.6cm、下段輸尿管結石直徑小於0.5cm者,通常可採用體外衝擊波碎石術治療。
3. 膀胱結石:直徑小於3cm的膀胱結石,且結石位置較低、無尿道狹窄等併發症者,可考慮進行體外衝擊波碎石術。
在進行體外衝擊波碎石術之前,醫生會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包括結石的大小、位置、數量、腎功能等因素,以確定是否適合進行該手術。同時,患者在術後也需要注意休息,遵醫囑進行復查,以確保結石完全排出體外,避免併發症的發生。
對於一些特殊情況,如結石合併感染、凝血功能障礙、嚴重心血管疾病等患者,可能不適合進行體外衝擊波碎石術,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其他治療方法。在決定是否進行體外衝擊波碎石術之前,患者應與醫生充分溝通,瞭解手術的適應證、禁忌證和可能的風險,以便做出明智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