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結核的手術禁忌證主要包括活動性結核感染未控制、嚴重心肺功能不全、凝血功能障礙未糾正、嚴重營養不良或惡病質、病變範圍廣泛且無法重建脊柱穩定性、免疫功能極度低下、合併其他器官結核處於急性期等。
1.活動性結核感染未控制:手術可能引起結核擴散或加重全身感染風險,需通過規範抗結核治療使血沈、體溫等指標穩定後再評估手術可行性。
2.嚴重心肺功能不全:患者無法承受麻醉及手術創傷,需通過心肺功能評估及治療改善後再考慮手術方案。
3.凝血功能障礙:未糾正的出血傾向可能增加術中失血及術後血腫風險,需通過藥物或輸注血液製品調整凝血功能至正常範圍。
4.嚴重營養不良或惡病質:低蛋白血症及貧血會顯著影響術後切口愈合及抗感染能力,需通過腸內或腸外營養支持改善體質。
5.病變範圍廣泛且無法重建脊柱穩定性:若椎體破壞嚴重導致無法有效固定或減壓,需優先控制結核進展再評估是否需姑息性手術。
6.免疫功能極度低下:如艾滋病患者CD4計數極低或器官移植術後長期使用免疫抑制劑,術後感染風險極高,需謹慎權衡手術必要性。
7.合併其他器官結核處於急性期:如活動性肺結核或結核性腦膜炎需優先治療,待病情穩定後分階段處理脊柱問題。
對於脊柱結核患者,無論是否接受手術,均需嚴格遵循醫囑完成全程抗結核治療,避免自行停藥或減量。日常需注意加強營養攝入,適當補充蛋白質及維生素,避免勞累和脊柱負重。定期復查影像學及炎症指標,觀察神經功能變化,若出現疼痛加重、下肢麻木或大小便障礙等症狀需及時就診。術後患者應逐步進行康復訓練,維持脊柱穩定性,同時注意預防褥瘡和深靜脈血栓等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