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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崎病分幾期

發佈時間:2025-02-13 12:52:34

川崎病一般可分為急性期、亞急性期、恢復期等。

1. 急性期:

這是川崎病發病的初期階段,通常持續1 - 11天。患兒在這個時期會突然出現高熱,體溫一般在39℃以上,且持續不退,使用抗生素治療往往無效。同時,還會伴有雙眼球結膜充血,一般無膿性分泌物;口唇乾紅、皸裂,口腔黏膜瀰漫性充血,舌乳頭突起、充血呈草莓舌;頸部淋巴結腫大,多為單側,直徑可超過1.5cm,表面不紅,無化膿。皮膚可能出現多形性紅斑或猩紅熱樣皮疹。

2. 亞急性期:

一般在發病後的11 - 21天。此階段發熱等急性期症狀逐漸緩解,但仍可能存在一些殘留症狀。例如,皮膚的皮疹可能開始消退,但仍有皮膚脫屑的情況,尤其是在手指、腳趾末端較為明顯。部分患兒可能會出現關節疼痛、腫脹等症狀,活動時可能會受到一定限制。

3. 恢復期:

大約在發病21天後進入恢復期。此時,大多數症狀基本消失,患兒的身體狀況逐漸恢復正常。不過,在這個階段仍需要密切關注心臟等重要器官的功能恢復情況,因為川崎病有可能對冠狀動脈造成損害,引發冠狀動脈瘤等併發症。

川崎病的病情發展和分期可能因個體差異而有所不同。患兒在患病期間及恢復階段,應保證充足的休息,合理飲食,增強營養。家長要密切觀察患兒的症狀變化,按照醫生的建議定期帶患兒進行復查,以便及時發現並處理可能出現的問題,促進患兒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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