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常見類型有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惡性黑色素瘤、皮膚淋巴瘤、 Merkel 細胞癌等。
1. 基底細胞癌:是最常見的皮膚癌類型,多發生於頭面部等暴露部位。常表現為皮膚上出現珍珠樣或蠟樣小結節,質地較硬,表面可有毛細血管擴張。隨著病情發展,結節可能破潰形成潰瘍,邊緣隆起,形似火山口,一般生長緩慢,很少發生遠處轉移 。
2. 鱗狀細胞癌:發病率僅次於基底細胞癌,也多見於頭頸部、四肢等部位。初期常為紅斑樣皮損,伴有脫屑或結痂,逐漸發展為丘疹、結節,表面不光滑,質地較硬,可形成潰瘍,邊緣不整齊,觸之易出血,相對基底細胞癌更容易發生轉移 。
3. 惡性黑色素瘤:惡性程度較高,可起源於皮膚的黑色素細胞。表現多樣,如原有黑痣突然增大、顏色改變、形狀不規則、邊界模糊、表面破潰、瘙癢、出血等。好發於足底、外陰、下肢等部位,容易通過淋巴和血液轉移至身體其他部位 。
4. 皮膚淋巴瘤:是一組起源於皮膚淋巴組織的惡性腫瘤。症狀包括皮膚出現紅斑、丘疹、斑塊、結節等,可伴有瘙癢,病變可局限於皮膚,也可累及全身淋巴結及其他器官,不同類型的皮膚淋巴瘤臨床表現和預後有所差異 。
5. Merkel 細胞癌:較為罕見,多發生於老年人的頭頸部和四肢。通常表現為迅速生長的無痛性結節,質地堅實,表面光滑,顏色可與周圍皮膚相同或呈淡紅色,容易誤診,惡性程度高,易發生局部復發和遠處轉移 。
日常要注意做好皮膚防曬,避免長期暴露於紫外線環境中,減少電離輻射接觸。定期對皮膚進行自我檢查,尤其是有皮膚癌家族史、長期戶外工作等高危人群。若發現皮膚出現異常變化,如腫物、潰瘍、黑痣改變等,應及時就醫,以便早診斷、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