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力是指肌肉收縮的力量,通常採用 0 - 5 級的分級方法來評估肌肉的功能狀態。0 級表示完全癱瘓,肌肉無收縮;1 級表示可見肌肉輕微收縮,但不能產生關節活動;2 級表示肌肉收縮可帶動關節活動,但不能對抗重力;3 級表示能對抗重力但不能對抗阻力;4 級表示能對抗重力和一定阻力;5 級表示肌肉收縮正常,能對抗充分阻力,運動功能完全恢復。
1. 0 級:完全癱瘓
肌肉無任何收縮跡象,肢體處於完全鬆弛狀態,不能產生任何動作,如脊髓損傷導致的截癱早期,患者的肢體完全不能活動。
2. 1 級:肌肉輕微收縮
可以看到肌肉有輕微的顫動或隆起,但肢體仍不能活動,關節也沒有相應的運動,這可能是神經損傷後的早期表現,如面神經麻痹時,患側面部肌肉可出現輕微收縮。
3. 2 級:肌肉收縮帶動關節活動
肌肉收縮時能夠帶動關節進行小範圍的活動,但不能對抗重力,即肢體在去除重力的情況下可以活動,而在保持肢體垂直位時則不能活動,如在平臥位時可以抬起上肢,但在坐位時上肢不能抬起。
4. 3 級:對抗重力但不能對抗阻力
肢體能夠對抗重力進行活動,在去除外力的情況下可以保持肢體的位置,但不能對抗阻力,如患者可以在平地上行走,但不能爬坡或上樓梯。
5. 4 級:對抗重力和一定阻力
肢體不僅能夠對抗重力進行活動,還可以對抗一定程度的阻力,如患者可以提起較重的物品,但不能提起非常重的物品。
6. 5 級:肌肉收縮正常
肌肉收縮力量正常,能夠對抗充分的阻力,運動功能完全恢復,肢體的活動自如,與正常肢體無異,如正常人的肢體運動。
在進行肌力評估時,需要結合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同時還需要考慮到患者的年齡、性別、身體狀況等因素。肌力的評估也需要定期進行復查,以瞭解患者的康復進展情況。如果患者出現肌力下降或其他異常情況,應及時就醫,進行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在康復過程中,患者應積極配合康復治療師的指導,進行適當的運動訓練,以促進肌肉功能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