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的診斷主要基於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等多方面的綜合判斷。以下是川崎病診斷的相關內容:
1. 持續發熱 5 天以上:體溫常達 39℃以上,抗生素治療無效等。
2. 多形性紅斑:皮疹呈多樣形態,可為紅斑、丘疹、斑丘疹等,以軀幹部多見等。
3. 雙眼結膜充血:無膿性分泌物,持續至少 2 周等。
4. 口唇及口腔黏膜改變:口唇充血皸裂,口腔黏膜瀰漫性充血,舌乳頭突起呈草莓舌等。
5. 手足硬性水腫:掌跖及指趾端紅斑,恢復期指趾端出現膜狀脫皮等。
注意事項:川崎病的診斷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醫生會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全面評估。一旦懷疑川崎病,應及時就醫,配合醫生進行各項檢查,如超聲心動圖等,以明確診斷並及時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避免延誤病情導致嚴重的心血管併發症等。同時,患者及家屬應遵循醫生的治療方案,定期復查,以確保病情的穩定和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