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停搏可能是心臟疾病、嚴重電解質紊亂、藥物中毒、窒息、低溫等因素,需要針對病因治療,可採取的方法有藥物治療、心肺復蘇、解除窒息等。
1. 心臟疾病:冠心病、心肌病等嚴重心臟疾病可導致心臟停搏。對於冠心病患者,可遵醫囑使用阿司匹林腸溶片、硫酸氫氯吡格雷片、阿托伐他汀鈣片,以抗血小板聚集、穩定斑塊;對於心肌病患者,可根據情況使用卡托普利片、美托洛爾緩釋片、螺內酯片,改善心肌功能。同時,必要時進行心肺復蘇及後續的心臟支持治療。
2. 嚴重電解質紊亂:如嚴重高鉀血症、低鉀血症等。高鉀血症時,可遵醫囑用葡萄糖酸鈣注射液、碳酸氫鈉注射液、呋塞米注射液,促進鉀離子排出或拮抗鉀離子對心肌的毒性。低鉀血症則需補充氯化鉀緩釋片、枸櫞酸鉀顆粒、門冬氨酸鉀鎂片,糾正低鉀狀態,同時積極治療原發病。
3. 藥物中毒:洋地黃、奎尼丁等藥物過量可引發心臟停搏。一旦懷疑藥物中毒,應立即停藥,清除體內未吸收的藥物。可遵醫囑使用地高辛抗體片段、活性炭膠囊、硫酸鈉導瀉,促進藥物排出,並進行對症支持治療。
4. 窒息:異物堵塞氣道、溺水等導致窒息,進而引起心臟停搏。應立即解除窒息原因,如進行海姆立克急救法排出異物,對溺水者進行心肺復蘇,同時給予高流量吸氧,必要時行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維持呼吸通暢。
5. 低溫:長時間處於低溫環境可使心臟停搏。需迅速將患者轉移至溫暖環境,採用體外復溫,如用熱水袋、電熱毯等,同時監測生命體徵,必要時給予血管活性藥物如多巴胺注射液、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腎上腺素注射液,遵醫囑用藥,維持循環穩定。
治療過程中要密切關注患者生命體徵變化,包括心率、血壓、呼吸等。積極配合醫生進行各項檢查,準確提供患者病史及用藥情況。嚴格按照醫生要求用藥,不可自行增減藥量或停藥。若患者病情有任何變化,及時告知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