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心力衰竭的病因主要包括心血管結構異常、心肌病變、心律失常、肺部疾病導致的肺動脈高壓以及嚴重感染等方面。
1.心血管結構異常:如先天性心臟病中的室間隔缺損、房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等,會使心臟血流動力學發生改變,導致心臟負擔加重,長期以往可引發心力衰竭。例如室間隔缺損時,左心室的血液會分流到右心室,使右心室容量負荷增加,逐漸導致心臟功能失代償。
2.心肌病變:新生兒時期的心肌病變可能由多種因素引起,如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感染心肌細胞後,會引起心肌炎症反應,導致心肌收縮力減弱。另外,某些遺傳性心肌病也會使心肌結構和功能異常,無法有效地進行泵血工作,引發心力衰竭。
3.心律失常:嚴重的心律失常,如持續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心房撲動等。快速的心律失常會使心臟舒張期縮短,心室充盈不足,心臟輸出量減少,同時心肌耗氧量增加,長期可導致心力衰竭。比如新生兒持續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時,心臟跳動頻率過快,心臟不能有效泵血維持循環。
4.肺部疾病導致的肺動脈高壓:新生兒肺炎、呼吸窘迫綜合徵等肺部疾病可引起肺動脈高壓。肺動脈高壓會增加右心室後負荷,使右心室需要更大的力量將血液泵入肺動脈,右心室會因過度勞累而出現衰竭,引發全心衰竭。
5.嚴重感染:全身性的嚴重感染,如敗血症等,會引發全身炎症反應綜合徵,釋放大量炎症介質,影響心臟功能。炎症介質可導致心肌抑制因子產生,使心肌收縮力下降,同時血管擴張,有效循環血量相對不足,心臟負荷加重,最終導致心力衰竭。
對於新生兒心力衰竭,應盡早診斷和治療。密切監測新生兒的生命體徵,包括心率、呼吸、血壓等。及時處理可能導致心力衰竭的原發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早期評估與干預,肺部疾病的積極治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