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肢(指)再植功能評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1.Ⅰ級:再植的肢體能夠完全恢復原有的工作能力。這意味著關節活動度,包括再植平面近側的一個關節,應超過健側的60%。神經和肌肉功能也應得到良好恢復,使得再植的肢體能夠自如地進行各種精細動作和承受日常工作中的負荷。此外,再植部位的感覺功能,如觸覺、痛覺和溫度感知,也應接近或達到正常水平。
2.Ⅱ級:患者能夠恢復適當的工作能力。這表示關節活動度超過健側的40%,雖然尚未達到完全恢復的水平,但已足夠滿足大部分日常活動和輕度工作的需求。神經功能的恢復也較為良好,正中神經和尺神經的恢復接近正常,患者能夠耐受寒冷環境。肌力也有所恢復,使得再植的肢體能夠承擔一定的力量和壓力。
3.Ⅲ級:再植的肢體應能滿足日常生活需要。關節活動度超過健側的30%,雖然存在一定的功能限制,但患者仍能夠完成基本的日常活動,如穿衣、洗漱、進食等。感覺恢復可能不完全,例如只有單一的正中神經或尺神經恢復較好,或正中與尺神經只恢復保護性感覺。儘管如此,這些恢復仍足以使患者保持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4.Ⅳ級:雖然肢體存活,但沒有實用功能。這意味著再植的肢體在關節活動度、肌力、神經功能等方面均存在嚴重障礙,無法滿足日常生活或工作的需求。患者可能需要借助輔助器具或他人的幫助來完成基本的生活活動。
對於斷肢(指)再植的患者,需要密切關注再植肢體的血液循環、神經功能、傷口恢復等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評估,及時發現並處理潛在的問題。同時,給予患者適當的康復訓練和功能鍛鍊,以促進再植肢體的功能恢復。此外,還需要關注患者的心理狀態,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輔導,幫助積極面對治療和康復過程中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