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腫瘤標誌物正常不能說明就沒有癌。
腫瘤標誌物是指在腫瘤發生和增殖過程中,由腫瘤細胞本身合成、釋放,或由機體對腫瘤細胞反應而產生的一類物質。其原理是當體內存在腫瘤時,這些物質可能會在血液、體液或組織中出現異常升高的情況,通過檢測這些標誌物的水平,可為腫瘤的診斷、治療和預後評估提供一定的參考。
腫瘤標誌物的檢測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某些良性疾病也可能導致腫瘤標誌物升高,比如炎症、肝病、腎病等,這就可能出現假陽性的結果。另一方面,腫瘤標誌物正常也不代表沒有癌症。有些腫瘤細胞可能不產生或很少產生相應的腫瘤標誌物,或者在腫瘤早期,腫瘤細胞數量較少,釋放的腫瘤標誌物還不足以被檢測出來,就會出現假陰性的情況。例如,一些早期的肺癌、胃癌等,可能腫瘤標誌物水平仍在正常範圍內。
不同的腫瘤標誌物對於不同類型的腫瘤具有不同的敏感度和特異性。有些腫瘤可能沒有非常特異的腫瘤標誌物,即使進行了多種標誌物的檢測,結果正常也不能完全排除腫瘤的存在。
在進行腫瘤篩查和診斷時,不能僅僅依靠腫瘤標誌物的檢測結果。還需要結合臨床症狀、體徵、影像學檢查如CT、MRI等、病理檢查等多種手段,綜合判斷是否存在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