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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三個月精神病藥可停藥嗎

發佈時間:2024-03-14 18:00:01
陳健華副主任醫師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

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患者服用藥物三個月,是否可以停藥與患者病情有關,若目前病情比較穩定,可在專業醫生指導下逐漸停藥。反之,則不能停藥。

精神分裂症是一組容易反復發作的精神類疾病,臨床定義為一種慢性的精神障礙,主要包括個人的感知覺、情感與行為的異常。臨床大量統計資料表明,大多數精神分裂症的復發與自行停藥有關,堅持服藥的復發率為40%,沒有堅持服藥的復發率為80%。因此,不能擅自停藥。若患者目前病情比較穩定,可在專業醫生指導先從藥物的種類方面減少,然後逐漸減少藥物的劑量,切不可突然性停藥,而且停藥後要配合心理治療。若目前病情比較嚴重,則不可以停藥,否則可能會加重症狀。

恢復期間做好護理至關重要,建議創造良好的家庭氛圍,充分尊重患者,既不將就,也不過分指責,鼓勵其盡量像正常人一樣生活,處理事務,幫助患者的樹立自信心。此外,還要安排好病人日常生活,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適當進行體育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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