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足口病和過敏在病因、症狀、發病部位、傳播方式、治療方式上存在不同。
1. 病因:手足口病由腸道病毒引起,如柯薩奇病毒A16型、腸道病毒71型等;過敏是機體接觸過敏原後引發的異常免疫反應,常見過敏原包括食物、花粉、塵蟎等。
2. 症狀:手足口病通常先出現發熱,隨後手、足、口等部位出現皰疹或潰瘍,部分患者可能伴有咳嗽、流涕、食慾不振等症狀;過敏症狀多樣,皮膚可出現紅斑、瘙癢、風團,呼吸道有打噴嚏、流鼻涕、咳嗽,嚴重時可能出現呼吸困難,胃腸道則表現為腹痛、腹瀉、嘔吐等。
3. 發病部位:手足口病主要在手、足、口腔黏膜等部位出現病變;過敏可發生在身體任何部位接觸過敏原處,如皮膚接觸過敏原後局部出現症狀,吸入或食入過敏原可累及呼吸道、胃腸道等多個系統。
4. 傳播方式:手足口病具有傳染性,主要通過密切接觸傳播,如接觸患者的糞便、皰疹液、呼吸道分泌物及被污染的物品等;過敏不傳染,是個體對特定過敏原的異常免疫反應。
5. 治療方式:手足口病多為自限性疾病,主要是對症治療,如發熱時退熱、口腔疼痛時給予緩解疼痛藥物等;過敏治療首先要脫離過敏原,根據症狀嚴重程度使用抗組胺藥物、糖皮質激素等進行治療。
日常要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保持居住環境清潔通風,盡量避免接觸已知過敏原。若出現類似症狀,應及時就醫明確診斷並遵醫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