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腰椎病手法治療的禁忌包括嚴重骨質酥鬆、脊柱結核、脊髓損傷、骨折未愈合、局部皮膚破損等。
1. 嚴重骨質酥鬆:嚴重骨質酥鬆患者骨密度和骨質量下降,骨結構遭到破壞,骨骼脆性增加。手法治療時施加的外力可能導致骨骼難以承受,極易引發骨折,造成嚴重後果。
2. 脊柱結核:脊柱結核是結核菌感染脊柱引發的疾病,病變部位骨質遭到破壞,脊柱穩定性受影響。手法治療可能加重骨質破壞,還可能導致結核菌擴散,加重病情。
3. 脊髓損傷:脊髓損傷後神經功能受損,脊髓處於脆弱狀態。不當手法治療可能進一步壓迫或損傷脊髓,使神經功能障礙加重,導致肢體運動、感覺等功能惡化。
4. 骨折未愈合:骨折部位在未完全愈合時,穩定性差。手法治療的外力作用可能使骨折斷端移位,影響骨折愈合進程,甚至導致骨折不愈合或畸形愈合。
5. 局部皮膚破損:局部皮膚破損時,皮膚的屏障功能喪失。手法治療可能引發傷口感染,加重局部炎症反應,不利於傷口愈合,還可能導致全身感染等嚴重併發症。
頸腰椎病患者在考慮手法治療前,務必進行全面檢查,明確自身狀況。治療應選擇正規醫療機構和專業醫生,嚴格遵循醫生的診斷與建議,切不可盲目進行手法治療,以免造成不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