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幹骨折原因有直接暴力、間接暴力、積累性勞損、骨骼疾病等。
1. 直接暴力:強大的外力直接作用於股骨幹,如交通事故中車輛的撞擊、重物的砸壓等,這種暴力會使股骨幹局部承受巨大壓力,導致骨質連續性中斷,骨折多為橫斷或粉碎性,周圍軟組織損傷往往也較嚴重。
2. 間接暴力:通過傳導、扭轉等間接力量致使股骨幹骨折。比如高處墜落時,身體重力經下肢傳導至股骨幹,或者運動中突然的扭轉動作,使股骨幹受到超過其承受能力的應力,引發骨折,常見斜形或螺旋形骨折。
3. 積累性勞損:長期、反復、輕微的外力作用於股骨幹,如長途行軍、大量跑步訓練等,使股骨幹局部骨質不斷受到應力刺激,逐漸發生微小損傷,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導致骨折,這種骨折也叫疲勞骨折。
4. 骨骼疾病:當股骨幹本身存在病變,如骨囊腫、骨腫瘤等,會破壞骨質結構,降低骨骼的強度和韌性,即使受到輕微外力,也可能引發骨折,這種骨折被稱為病理性骨折。
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運動前做好充分熱身,合理安排運動量,防止積累性損傷。對於患有骨骼疾病的人群,應積極治療原發病,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康復和活動,降低股骨幹骨折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