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的表現有呼吸困難、發紺、精神神經症狀、循環系統表現、消化和泌尿系統症狀等。
1. 呼吸困難:是最早出現的症狀。表現為呼吸頻率、節律和幅度的改變。病情較輕時可表現為呼吸費力伴呼氣延長,嚴重時呼吸淺快,可出現三凹徵,即吸氣時胸骨上窩、鎖骨上窩和肋間隙明顯凹陷。
2. 發紺:是缺氧的典型表現。當動脈血氧飽和度低於90%時,可在口唇、指甲等部位出現發紺。但需注意,發紺的程度還受血紅蛋白含量、皮膚色素及心功能等因素影響。
3. 精神神經症狀:急性呼吸衰竭可迅速出現精神錯亂、狂躁、昏迷、抽搐等症狀;慢性呼吸衰竭早期可表現為頭痛、失眠、煩躁等,隨著病情進展可出現神志淡漠、肌肉震顫甚至昏迷。
4. 循環系統表現:早期可出現心率加快、血壓升高;嚴重缺氧和二氧化碳瀦留時,可引起心肌損害、心律失常,甚至出現心力衰竭、血壓下降等。
5. 消化和泌尿系統症狀:部分患者可出現肝功能損害、上消化道出血;嚴重呼吸衰竭時,可出現腎功能不全,表現為少尿或無尿、蛋白尿等。
呼吸衰竭病情嚴重,日常要注意避免誘發因素,如預防呼吸道感染、避免勞累等。一旦出現相關症狀,應及時就醫,積極配合治療,嚴格遵醫囑用藥、吸氧等,以改善呼吸功能,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