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結核是由結核桿菌侵入骨或關節而引起的化膿性破壞性病變,其症狀多樣,治療方法也有多種。
一、骨結核的症狀:
1. 全身症狀:初期可能出現低熱、盜汗、乏力、消瘦、食慾不振等結核中毒症狀。隨著病情發展,全身症狀可能加重。
2. 局部症狀:疼痛是常見症狀,初期疼痛較輕,活動後加重,休息後緩解。病情進展可出現局部腫脹,體表可看到明顯隆起。還會有關節功能障礙,因疼痛導致關節活動受限,肌肉出現保護性痙攣。寒性膿腫也是特徵之一,膿腫破潰後可形成竇道,長期不愈合,流出米湯樣或膿性液體,還可能伴有乾酪樣物質。
2.骨結核的治療:
1. 藥物治療:是基礎治療方法,常用抗結核藥物如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聯合使用,遵循早期、規律、全程、適量、聯合的原則,一般療程較長,通常需要 12 - 18 個月。
2. 手術治療:適用於有明顯死骨、較大寒性膿腫、經久不愈的竇道、脊髓受壓等情況。手術方式包括病灶清除術、關節融合術、截骨術等。
3. 局部制動:可採用石膏、支具等進行局部固定,減輕疼痛,防止病變擴散,促進病變愈合。
治療骨結核過程中,患者需嚴格遵醫囑按時服藥,不得自行增減藥量或停藥,以免影響治療效果或導致結核菌耐藥。要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睡眠,避免勞累,同時加強營養,多攝入富含蛋白質、維生素等營養物質的食物,以增強機體抵抗力,促進康復。定期復查,以便醫生及時瞭解病情變化,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