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是否患有青光眼可通過症狀表現、眼壓測量、視野檢查、眼底檢查、房角檢查等。
1. 症狀表現:青光眼急性發作時,會出現眼痛、眼紅、視力急劇下降、虹視看燈光周圍有彩色光暈、頭痛、惡心嘔吐等症狀。慢性青光眼早期可能症狀不明顯,隨著病情進展,逐漸出現視力模糊、眼脹、視野缺損等情況。
2. 眼壓測量:眼壓升高是青光眼的重要危險因素。正常眼壓範圍一般在10-21mmHg,通過眼壓計測量眼壓,若多次測量眼壓高於正常範圍,需進一步排查青光眼。
3. 視野檢查:青光眼會導致視野逐漸缺損,通過專門的視野計檢查,能發現視野中是否存在暗點、視野縮小等異常,輔助診斷青光眼。
4. 眼底檢查:借助眼底鏡等設備觀察眼底,可發現青光眼特徵性改變,如視盤凹陷擴大、杯盤比增大、視網膜神經纖維層變薄等。
5. 房角檢查:房角是眼內房水排出的重要通道,通過房角鏡檢查房角的寬窄、開放程度等,判斷房水排出是否受阻,對青光眼的診斷和分型有重要意義。
若懷疑患有青光眼,應及時就醫進行全面檢查。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用眼習慣,避免長時間在暗處用眼、過度用眼等。一旦確診,需嚴格遵醫囑治療,定期復查,以控制病情發展,保護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