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臨床症狀包括呼吸困難、發紺、精神神經症狀、循環系統表現、消化和泌尿系統症狀等。
1. 呼吸困難:是最早出現的症狀,表現為呼吸頻率、節律和幅度的改變。病情較輕時可表現為呼吸費力伴喘息,嚴重時呼吸淺快、點頭樣呼吸或潮式呼吸等。
2. 發紺:是缺氧的典型表現,以口唇、指甲等部位明顯。當動脈血氧飽和度低於90%時,可出現發紺,但需注意排除因貧血等導致的皮膚顏色異常。
3. 精神神經症狀:急性呼吸衰竭可迅速出現精神錯亂、狂躁、昏迷、抽搐等症狀;慢性呼吸衰竭早期可表現為頭痛、失眠、記憶力下降等,隨著病情進展可出現精神症狀。
4. 循環系統表現:早期可出現心動過速、血壓升高;嚴重缺氧和二氧化碳瀦留時可導致心肌損害、心律失常,甚至出現血壓下降、心功能不全等。
5. 消化和泌尿系統症狀:部分患者可出現肝功能損害、上消化道出血等消化系統症狀;嚴重時可出現少尿或無尿等泌尿系統症狀。
呼吸衰竭病情嚴重,日常要注意避免誘發因素,如預防呼吸道感染、避免勞累等。一旦出現相關症狀,應及時就醫,積極配合治療,嚴格遵醫囑用藥、吸氧等,定期復查,以便及時調整治療方案,改善預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