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病的分類包括全身性發作、部分性發作、不能分類的發作、癲癇持續狀態、特殊的綜合徵等。
1.全身性發作:表現為突然意識喪失、全身抽搐等。包括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失神發作小發作、肌陣攣發作、陣攣性發作、強直性發作、失張力發作等。
2.部分性發作:發作起始症狀及腦電圖提示大腦半球某部分神經元首先被激活。包括單純部分性發作運動性發作、感覺性發作、自主神經性發作、精神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伴有意識障礙、部分性發作繼發全身性發作。
3.不能分類的發作:由於資料不充足或不完整而不能分類,或在目前分類標準中無法歸類的發作。
4.癲癇持續狀態:指癲癇連續發作之間意識未完全恢復又頻繁再發,或發作持續30分鐘以上不自行停止。
5.特殊的綜合徵:如嬰兒痙攣症、 Lennox-Gastaut 綜合徵等。
癲癇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應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避免勞累、情緒激動、飲酒等誘發因素。同時,要按照醫生的建議按時服藥,定期復查,以便及時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