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和風濕性關節炎在病因、症狀、發病年齡、治療方法、預後等方面存在區別。
1.病因: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與遺傳、環境等因素有關;風濕性關節炎是A組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後引起的一種變態反應性疾病。
2.症狀:類風濕關節炎主要表現為對稱性、多關節腫脹、疼痛、畸形,常累及手指、手腕等小關節;風濕性關節炎主要表現為大關節游走性紅腫、疼痛,如膝關節、踝關節等,不遺留關節畸形。
3.發病年齡:類風濕關節炎可發生於任何年齡,多見於30 - 50歲女性;風濕性關節炎多見於青少年。
4.治療方法:類風濕關節炎治療主要是應用抗風濕藥物、生物制劑等,以緩解症狀、延緩病情進展;風濕性關節炎主要是應用抗生素清除鏈球菌感染,同時使用非甾體抗炎藥緩解症狀。
5.預後:類風濕關節炎如不及時治療,可導致關節畸形、功能喪失;風濕性關節炎經積極治療後,預後較好,一般不會遺留關節畸形。
無論是類風濕關節炎還是風濕性關節炎患者,都應注意保暖,避免勞累和感染,適當進行功能鍛鍊,以提高生活質量。同時,患者應遵醫囑按時服藥,定期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