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與風濕性關節炎在病因、症狀、發病年齡、治療方法、預後等方面存在區別。
1.病因: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與遺傳、環境等因素有關;風濕性關節炎是由於A組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後引起的變態反應性疾病。
2.症狀:類風濕性關節炎主要表現為關節疼痛、腫脹、僵硬,且多為對稱性,常累及手指、手腕等小關節;風濕性關節炎的症狀為游走性大關節疼痛,可伴有紅腫、發熱,常侵犯膝、踝、肩、肘等大關節。
3.發病年齡:類風濕性關節炎可發生於任何年齡,以30 - 50歲為發病高峰;風濕性關節炎多見於青少年。
4.治療方法: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主要是使用免疫抑制劑、生物制劑等藥物來控制病情;風濕性關節炎則以抗生素消除鏈球菌感染為主,同時使用抗風濕藥物緩解症狀。
5.預後:類風濕性關節炎如不及時治療,可導致關節畸形和功能障礙;風濕性關節炎經積極治療後,預後較好,一般不會遺留關節畸形。
無論是類風濕性關節炎還是風濕性關節炎患者,都應注意保暖,避免勞累和感染,適當進行功能鍛鍊,以提高生活質量。同時,患者應遵循醫生的建議,按時服藥,定期復查,以便及時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