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與風濕性關節炎在發病原因、症狀表現、實驗室檢查、治療方法、預後等方面存在區別。
1.發病原因: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與遺傳、環境、感染等因素有關;風濕性關節炎是由於A組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後引起的變態反應性疾病。
2.症狀表現:類風濕關節炎主要表現為對稱性、多關節腫脹、疼痛、畸形,常累及手指、手腕等小關節;風濕性關節炎多為大關節游走性紅腫熱痛,可伴有心臟炎等。
3.實驗室檢查:類風濕關節炎患者類風濕因子、抗環瓜氨酸肽抗體等陽性;風濕性關節炎患者抗鏈球菌溶血素O升高。
4.治療方法:類風濕關節炎以免疫抑制劑、生物制劑等治療為主;風濕性關節炎主要使用抗生素消除鏈球菌感染,同時對症治療。
5.預後:類風濕關節炎病情易反復,可導致關節破壞和功能障礙;風濕性關節炎經積極治療後,多數患者可恢復,關節一般不留畸形。
無論是類風濕關節炎還是風濕性關節炎,患者都應及時就醫,遵循醫生的建議進行治療,並注意休息,避免勞累和受寒,以減輕症狀,提高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