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和風濕性關節炎在病因、症狀、發病年齡、治療方法、預後等方面存在區別。
1.病因: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與遺傳、環境等因素有關;風濕性關節炎是由於A組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後引起的變態反應性疾病。
2.症狀:類風濕關節炎主要表現為對稱性、多關節腫脹、疼痛、畸形,常累及手指、手腕等小關節;風濕性關節炎多為大關節游走性紅腫熱痛,可伴有心臟炎等。
3.發病年齡:類風濕關節炎可發生於任何年齡,以30 - 50歲為發病高峰;風濕性關節炎多見於青少年。
4.治療方法:類風濕關節炎治療以抗風濕藥物、生物制劑等為主;風濕性關節炎主要使用抗生素消除鏈球菌感染,同時對症治療。
5.預後:類風濕關節炎如不及時治療,可導致關節畸形和功能喪失;風濕性關節炎經積極治療後,多數可恢復,關節不留畸形。
無論是類風濕關節炎還是風濕性關節炎,患者都應積極配合醫生治療,注意休息,避免勞累和受寒,保持良好的心態,以提高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