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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不適合做無創DNA

發佈時間:2025-03-25 08:57:35
周海斌副主任醫師 山東大學齊魯醫院

不適合做無創 DNA 的情況有孕周過小、曾接受過異體輸血、懷有雙胞胎或多胞胎、孕婦自身存在染色體異常、有惡性腫瘤病史等。

1. 孕周過小:無創 DNA 檢測一般建議在孕 12 周以後進行,若孕周過小,母體外周血中胎兒游離 DNA 含量較低,可能無法達到檢測所需的濃度,導致檢測結果不準確,無法為臨床診斷提供可靠依據。

2. 曾接受過異體輸血:接受異體輸血後,血液中的細胞成分和 DNA 會在體內存在一段時間,這會干擾無創 DNA 檢測對母體外周血中胎兒游離 DNA 的準確分析,使檢測結果出現偏差,影響對胎兒染色體情況的判斷。

3. 懷有雙胞胎或多胞胎:雙胞胎或多胞胎的情況下,母體外周血中存在多個胎兒的游離 DNA,情況較為複雜,目前無創 DNA 檢測技術對於多胎的檢測準確性會受到影響,難以精准判斷每個胎兒的染色體是否正常。

4. 孕婦自身存在染色體異常:孕婦自身染色體存在異常時,母體外周血中的游離 DNA 情況複雜,會干擾對胎兒游離 DNA 的分析,導致檢測結果不能準確反映胎兒的染色體狀況,容易出現誤診或漏診。

5. 有惡性腫瘤病史:惡性腫瘤細胞會釋放大量的 DNA 進入血液循環,這會與胎兒游離 DNA 相互混淆,極大地干擾無創 DNA 檢測結果的準確性,無法有效判斷胎兒染色體是否存在異常。

進行無創 DNA 檢測前,應向醫生詳細告知自身的健康狀況、既往病史、懷孕情況等信息。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評估是否適合進行該項檢測,以確保檢測結果的可靠性,為胎兒的健康發育提供準確的診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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