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磁共振檢查後的禁忌主要包括體內金屬植入物、心臟起搏器、幽閉恐懼症、懷孕早期、金屬顏料紋身等。
1. 體內金屬植入物:若體內存在金屬假體如人工關節、鋼板、鋼釘或金屬異物如彈片、金屬碎片,可能因磁場作用導致移位、發熱甚至損傷周圍組織,需提前告知醫生並評估風險。部分鈦合金等非鐵磁性材料可通過檢查。
2. 心臟起搏器:傳統心臟起搏器可能因強磁場干擾出現程序紊亂、電極發熱等問題,嚴重時可危及生命。新型MRI兼容型起搏器需在專業人員監控下使用。
3. 幽閉恐懼症:部分患者在封閉的檢查艙內可能出現呼吸急促、心悸、恐慌等反應,需提前進行心理疏導或選擇開放式MRI設備,必要時使用鎮靜劑。
4. 懷孕早期:雖然目前尚無證據表明核磁共振對胚胎有明確危害,但妊娠前三個月應盡量避免非必要檢查,必須進行時應充分權衡利弊並做好防護措施。
5. 金屬顏料紋身:含鐵氧化物的紋身顏料可能在磁場中產熱,造成皮膚灼傷或水腫,檢查前需確認紋身成分並通過小範圍試驗評估安全性。
進行核磁共振檢查後,應嚴格遵循醫護人員的指導,特別是對造影劑過敏史、腎功能異常或存在基礎疾病的患者需密切觀察身體反應。檢查結束需確認無頭暈、惡心等不適症狀後方可離開,佩戴醫療裝置者應及時恢復設備正常工作狀態。日常生活中需主動向接診醫生說明曾接受核磁共振檢查的情況,避免與其他診療項目產生衝突。特殊人群如嬰幼兒、高齡患者或長期服藥者應提前與影像科醫師溝通,制定個體化檢查方案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