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問醫生logo 快速問醫生

結核病化學治療的原則

發佈時間:2025-03-11 06:08:44

結核病化學治療的原則常見的有早期、規律、全程、適量、聯合等。

1. 早期:一旦發現和確診結核後應立即給藥治療,此時病灶內結核菌以A群為主,生長代謝旺盛,對藥物敏感,早期用藥有利於迅速發揮藥物的殺菌作用,促使病變吸收和減少傳染性。

2. 規律:嚴格按照化療方案規定的用藥方法,有規律地堅持用藥,不可隨意更改方案或無故隨意停藥,亦不可隨意間斷用藥,以避免產生耐藥性,保證治療效果。

3. 全程:患者必須按照方案所定的療程堅持治滿療程,短程化療通常為6 - 9個月,長程化療一般為12 - 18個月,以確保結核病灶得到徹底治癒,防止復發。

4. 適量:嚴格遵照適當的藥物劑量用藥,藥物劑量過低不能達到有效的血藥濃度,影響療效並易產生耐藥性;劑量過大易發生藥物不良反應,增加患者痛苦和經濟負擔。

5. 聯合:同時採用多種抗結核藥物治療,可以提高殺菌效果,防止或延緩結核菌產生耐藥性,同時不同藥物可針對不同代謝狀態的結核菌發揮作用,增強治療效果。

在結核病化學治療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既定方案進行治療,生活中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睡眠,避免勞累,飲食上多攝入富含蛋白質、維生素等營養豐富的食物,增強自身抵抗力。定期到醫院復查,包括胸部影像學檢查、痰結核菌檢查等,以便醫生及時瞭解治療效果,根據病情變化調整治療方案。

相關文章
結核病化學治療的原則
快速問醫生 快速問醫生
關註微信公眾號,立即問醫生微信掃描關註快速問醫生公眾號
近期最多人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