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損傷是指由各類處方或非處方的化學藥物、生物制劑、傳統中藥、天然藥、保健品、膳食補充劑及其代謝產物乃至輔料等所誘發的肝損傷。
藥物性肝損傷是臨床上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之一,可發生在以往沒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來就有嚴重疾病的患者身上。其發病機制較為複雜,可能涉及藥物的直接毒性作用、代謝產物的毒性作用、免疫介導的反應以及個體的遺傳易感性等多個方面。
藥物性肝損傷的臨床表現多樣,從無症狀的血清轉氨酶升高到嚴重的肝衰竭都可能出現。常見的症狀包括乏力、食慾減退、惡心、嘔吐、黃疸、肝區疼痛等。診斷藥物性肝損傷需要綜合考慮用藥史、臨床症狀、實驗室檢查以及排除其他可能導致肝損傷的病因。
在治療藥物性肝損傷時,首先需要及時停用可疑的肝損傷藥物,並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對於輕度的肝損傷,一般在停藥後可自行恢復;而對於嚴重的肝損傷,可能需要進行保肝、降酶、利膽等治療,甚至需要進行肝移植。
為了預防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生,我們在使用藥物時應遵循醫生的建議,不要自行增減藥量或隨意更換藥物。同時,要注意避免同時使用多種可能具有肝毒性的藥物。如果在用藥過程中出現了上述提到的不適症狀,應及時就醫,以便早期診斷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