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皮炎又稱藥疹,是藥物通過口服、外用和注射等途徑進入人體後引起的皮膚、黏膜炎症的反應。
藥物性皮炎的症狀多種多樣,常見的有紅斑、丘疹、水皰、大皰、糜爛、滲出等,嚴重者可出現全身症狀,如發熱、畏寒、頭痛、惡心、嘔吐等,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引起藥物性皮炎的藥物種類繁多,包括抗生素、解熱鎮痛藥、鎮靜催眠藥、抗癲癇藥、異種血清制劑及疫苗等。
藥物性皮炎的發病機制較為複雜,主要包括免疫性反應和非免疫性反應兩種。免疫性反應是指藥物作為抗原或半抗原進入人體後,引發機體的免疫反應,導致皮膚炎症的發生。非免疫性反應則是指藥物直接作用於皮膚或通過其他機制引起的皮膚炎症,如藥物的毒性作用、蓄積作用等。
一旦發生藥物性皮炎,應立即停用可疑藥物,並盡快就醫。醫生會根據患者的症狀、體徵及病情嚴重程度,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治療方法包括一般治療、對症治療和系統治療等。一般治療主要是保持皮膚清潔、避免搔抓等;對症治療則是根據患者的具體症狀進行治療,如外用藥物緩解瘙癢、滲出等症狀,口服藥物控制發熱、頭痛等全身症狀;系統治療主要是使用糖皮質激素、抗組胺藥等藥物進行治療。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注意合理用藥,避免濫用藥物。在使用藥物前,應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瞭解藥物的適應證、禁忌證、不良反應等信息。如果在用藥過程中出現皮膚瘙癢、紅斑、丘疹等異常症狀,應及時停藥並就醫,以免延誤病情。